2020年6月4日,上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某等九人串通投標罪、強迫交易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、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、偽造公司印章罪、尋釁滋事罪、非法采礦罪一案在上栗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
經審查,自2017年,張某某與黃某某、劉某某、韓某某、易某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,張某某是組織、領導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,黃某某、劉某某、韓某某、易某某是該犯罪集團的成員,為了共同實施非法采礦等犯罪、實現壟斷控制宜春市等地非法采砂場為目的,形成了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,先后在上栗縣、宜春市等地實施非法采礦、強迫交易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。
該集團以暴力、威脅手段,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,擾亂經濟、社會生活秩序,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,成為惡勢力犯罪集團。公訴機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,依法追究張某某等人的刑事責任。
目前,該案正在審理中。 來源:上栗檢察 |